武汉理工大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借阅规定
武汉理工大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武汉理工大学的重要财产。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借阅特制定本规定。
1. 各单位因公需要借出学校国有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时,需书面提出借阅申请,注明出借原因。
2. 借阅申请需注明归还时间。如到期不能归还,需将原件归还档案馆,并向档案馆重新提交借阅申请方可再借走。
3. 借阅申请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的主管校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借阅申请需到国资处公房家具科备案。
5. 借阅申请需经过档案馆馆长签字。
6. 借阅学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按照借阅原件规定管理。
武汉理工大学档案馆
2012年2月21日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