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年鉴》行文注意事项

一、文字与文体

(一)文字以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1986年10月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使用标准的简化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或其他不规范的简化字。示例:“潦草”“年龄”不得写成“了草”“年令”。行文要按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通知》(教语信﹝2002﹞1号)要求执行。示例:“参与”“人才”“连贯”不得写成“参预”“人材”“联贯”。姓氏、题词和书法的手书字、引文、文物古迹等特殊行文例外。同时,注意参照《第二批异形词整理表(草案)》有关条文。

(二)容易用错的字词辨析

1.“截至”与“截止”。“截至”意为截止到某个时候;“截止”意为到一定期限停止。示例:“截至2018年底”的“截至”不能用“截止”,可以写作“截止于2018年底”“截止到2018年底”;“报名日期12月15日截止”的“截止”不能用“截至”。

2.“制定”与“制订”。“制定”意为定出,如,制定宪法、制定规章制度;“制订”意为创制拟定,如,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订”多指经过双方商讨的,只是约定,并非确定不变的,如,制订方案、制订计划;“定”侧重于确定,不轻易变动,如,制定政策。

3.“账”与“帐”。“账”用于货币和货物出入的记载、债务等,如,账本、报账、借账、记账等;“帐”专指用布、纱、绸等制成的遮蔽物,如,蚊帐、帐篷。

4.“即”与“既”。“即使”“即将”“即刻”“即兴”等用“即”,而“既然”“既往”“既而”等用“既”。

5.“权力”与“权利”。“权力”意为强制力量,如,行使权力;“权利”意为依法享受的权益,如,享有权利。

6.“声明”与“申明”。“声明”意为公开表示态度、说明真相,或声明的文告。如,公开声明、发表联合声明;“申明”意为申述理由,如,申明原因。

7.“实行”与“施行”。“实行”意为用行动来实现,如,实行改革;“施行”意为执行,加以推行,如,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检察”与“检查”。“检察”意为审查被检举的犯罪事实,如,检察案情;“检查”意为为了发现问题而用心查看,如,检查身体。“检查”是指一般性质的查证行为,只要具备相关职责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对其所辖事务进行检查。而“检察”则特指国家赋予检察机关行使的检察权,是检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转交的案件后搜集材料准备起诉过程中所特有的权力。

9.“考察”与“考查”。“考察”意为实地观察调查,如,考察产学研工作;“考查”意为用一定的标准来检查衡量,如,考查成绩。

10.度过与“渡过”。“度”的对象是时间,如,度日、度假、光阴虚度、欢度春节;“渡”的对象是空间,如,渡河、渡江、渡过难关。

11.“起用”与“启用”。起用,指提拔任用,如:起用一批新人;也指重新任用已经退职或罢免的官员。启用,就是开始使用,其对象通常是指物,如,启用印章、启用新域名、铁路已建成启用。启用的对象是物不是人,起用的对象是人不是物。

12.营利”“赢利”“盈利。营利谋取利润;非营利: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赢利有两个意思:一是指扣除成本获得的利润,二是指经营所得。第二个意思只是说收益增加,未必有利润。盈利的近义词是红利、盈余,反义词是亏本、亏损。盈利就是收支相减之后的利润。综上所述,营利就是谋利,以赚钱为目的,未必赚到钱;赢利指赚到了钱,可能亏本,也可能盈余;盈利指扣除成本,还赚到了钱。如,采购公物,千万不可从中营利;本站为非营利的个人网站;又一个快递“新巨头”诞生,半年盈利200亿。

(三)采用语体文、记述体。使用陈述句,不使用祈使句、感叹句和疑问句。杜绝使用口语、文言或文言白话夹杂。语法规范,逻辑严密。语言平实,不加修饰。少用形容词,多用中性词。如,“十分”“非常”“进一步”“认真”“努力”等形容词和副词,尽量不用或少用。

 

二、称谓

(一)行文采用第三人称。不称“我省”“我市”“我校”“我院”,可用“湖北省或全省”“武汉市或全市”“武汉理工大学或全校、学校”“XX学院或全院”代称。

(二)人名一般不冠“先生”“女士”“同志”等称呼,原则上在姓名前冠职务、职称。示例:“党委书记某某同志”应称“党委书记某某”;“某某校长”应称“校长某某”;“某某院长”应称“院长某某”。

(三)各种机构、文件、会议、著述等名称尽量使用全称。名称过长时,可在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并括注简称。简称应概念准确、不引起歧义。示例:“余家头校区管理委员会(简称余区管委会,下同)”。凡区名前须冠以市名。示例:“洪山区”应称“武汉市洪山区”。

(四)凡首次表述有关内部约定俗成的内容时,必须加以说明。示例:“双一流建设,即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三、数字

(一)数字用法以2011年11月1日实施的《出版物数字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5- 2011)为准。

(二)数据以各单位报学校、学校报省教育厅的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三)汉字数字的使用

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要使用汉字。示例:“一天”“星期四”“九死一生”“研究生一年级”“名列第一”“十三五规划”“十九大”。

2.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如,“十七八岁”不能写成“十七、八岁”。

3.不具备统计意义的数量关系要使用汉字。如,“三个方面”“五个特点”,不能写成“3个方面”“5个特点”。

4.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示例:几千年、十几天、几十万分之一。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多”“余”等表示的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示例:“三百多人”或“300多人”。

(四)阿拉伯数字的使用

1.表示数量。示例:“学校占地面积4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74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00万册”。在书写时,一般直接书写,不使用三位分节法以逗号隔开。示例:“各级各类在校生共计20287人”,不得写成“20,287人”。数值过大,尾数多零的整数数值,可以“万”“亿”为单位书写。示例:“在校生12000人”,可写成“在校生1.2万人”。“三亿二千六百万元”,可写成“3.26亿元”,不得写成“3亿2千6百万元”或“326000000元”。

2.其他数据,含表示小数、倍数、分数、比值等数字。示例:“3.6”“2倍”“26%”“4/5”“7:6”。

3.表格中的数值,年龄、校庆时间、身高等具有统计含义的数字。示例:“55岁”“20周年”“1.72米”。

4.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惯用序号等数字。示例:“鄂教发﹝2018﹞6号”“国家标准GB/T15835-2011”“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5.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每个数字占一个字节,数值不能断开换行。表示数值范围时,以波浪式连接号“~”连接。前后两个数值的计量单位或附加符号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计量单位或附加符号可省略,如果省略数值的计量单位或附加符号会造成歧义,则不应当省略。示例:150~200页、300~500元;“9亿~16亿”“20%~30%”不得写成“9~16亿”“20~30%”。

 

四、注释与标点符号

(一)注释内容较少,用文内注,即直接在原文后括注。

(二)标点符号用法以2012年6月1日起施行《标点符号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4-2011)为准。

1.逗号、顿号、句号、分号和冒号一般占一个汉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出现在一行之首。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破折号和省略号占两个汉字的位置,中间不断开。连接号和间隔号一般占一个汉字的位置。在书写时,后四种符号上下居中。

2.凡先总述,后分述,总述完毕后用句号。示例:“2016年,在校学生4834人。其中本科生3000人,硕士研究生1414人,博士研究生420人。”

3.标点符号的使用要注意上下文内在层次和逻辑关系,避免歧义。示例:“党委书记陈光、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李元凯”,应改为“党委书记陈光,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李元凯”。

4.连续引号、书名号之间的顿号可省略。示例:“‘多’、‘余’、‘左右’、‘上下’”应为“‘多’‘余’‘左右’‘上下’”;“印发《XX规定》、《XX制度》、《XX管理办法》等文件”应为“印发《XX规定》《XX制度》《XX管理办法》等文件”。

5.发文年份用六角括号“﹝﹞”。示例:《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XXX的通知》(鄂教发办﹝2016﹞6号)。几个部委厅局联合发文,作为标题,在几个部委之间空一字格。示例:“省教育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XXX的通知”。在正文中,几个部委厅局联合发文,以书名号括起来的文件名形式出现,作为正文的一部分,在几个部委之间既不空格,也不要加顿号,接排即可。示例:“《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XXX的通知》”。如果在正文中,几个部委厅局联合发文,文件名以书名号括起来,几个部委厅局在文件名前面,作为正文的一部分,在几个部委之间加顿号。示例:“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XXX的通知》”。

 

五、时间

(一)采用公元纪年,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示例:“20世纪90年代”“2018年”。年份书写全称,省略“公元”二字。示例:“公元二0一八年九月九日”写作“2018年9月9日”,不写作“18年9月9日”。

(二)年鉴尽可能用具体时间,避免用时间代词。如,不写“上个学期”“去年”“今年”“近几年”“近年来”“5年来”“正在”等。

(三)以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特定意义的词组用汉字。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视事件知名度大小,确定是否加引号。示例:“五一国际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十一国庆节”“一二·九运动”“‘一一·二八’案件”。

(四)年代起止(迄)用“~”表示范围。示例:“1980年~2000年”“19世纪~20世纪”。学年度用符号“-”表示间隔。示例:“2018-2019学年度”。

(五)连续的时间用“—”或“至”表示,当月用“—”,转月用“至”。示例:“9月10—15日”“4月25日至5月4日”。

 

六、图片

(一)图片要清晰。图片存储格式为JPEG,应达到300万像素/英寸以上,分辨率为2048×1920以上,文件大小在2MB左右。将图片原片单独列入文件夹提交,不得将图片粘贴在文档中。

(二)图片附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具体时间、地点、人物(含主要人物在图片的位置)、事件及拍摄者等基本要素,格式统一为“某年某月某日,某某(前/后左/右几)在什么地方干什么”。示例:“2016年9月14日,武汉市市长万勇(右四)来校调研科技工作”。图片附文置于图片命名框中,避免错漏。

 

七、其他要求

(一)对文中或图片中出现的各级领导,在交稿时注意核对是否有留置审查等,如有,当尽量回避。

(二)表格如跨页,在第二页最上面注明“(续表)”。

(三)文后注明撰稿人、审稿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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